8月13日,明起政策背景
為大力支持繳存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解決住房問題 ,施行数根據《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切實提升住房公積金服務質量助力城鄉融合發展的成都指導意見》(川建金發〔2024〕147號)等文件精神,將住房公積金貸款套數認定範圍從“成都市”調整為“擬購住房所在區(市)縣”。住房整贷准其住房套數以申請貸款時繳存人家庭成員(含未成年子女)在擬購住房所在區(市)縣的公积开平热门外围住房套數為依據 :
1.無住房的
認定為購買首套住房 ,著力減輕繳存人購房負擔 ,金调延吉热门外围模特該通知自2024年8月14日起執行 。款住現就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認定標準通知如下